中国长城(深圳地区)科技园、石岩长城工业园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采购、安装与运营平台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长城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对中国长城(深圳地区)科技园、石岩长城工业园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采购、安装与运营平台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发包,项目资金来源由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到位。现邀请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本谈判邀请不构成任何形式的要约,招标人也不承诺通过本次竞争性谈判确定贵单位为成交方。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中国长城(深圳地区)科技园、石岩长城工业园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采购、安装与运营平台采购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
1、采购充电桩、安装、调试、拆除费用最高控制限价为人民币45万元 。
2、运营平台收费价格及结算方式:电费单价按照项目价格1.20元/度全部招标人,服务费最高限价0.80元/度,招标人分成比例不低于80%。投标人每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充电汽车的充电使用统计分析运营数据集,从平台上导出后发给招标人审核确认后,投标人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确认后费用转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内。
(三)工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验收合格并交付给甲方。
(四)项目内容:
1、中国长城科技园项目
(1)中标人对现有110台车位充电桩进行保护性拆除,并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堆放(如中标人需要回收,则可以报价);
(2)中标人提供110台7kW一体式交流充电桩,并在原基础上安装、调试(原电缆和电箱利旧,如需增加辅助材料,则可以报价);
(3)中标人全面负责110台充电桩后期合法运营及维护,并承担运营风险,运营期限为5年。
2、石岩长城工业园项目
(1)中标人提供配电房低压开关至场站约80米左右4×50+1×25的50平方5芯金龙羽电缆及电源控制箱等辅助材料(暂定,中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配置提交报价),并安装;
(2)中标人提供40台7kW一体式交流充电桩,并安装、调试;
(3)中标人负责40台(本次安装)+30台(甲方已投资安装完成)充电桩后期合法运营及维护,并承担运营风险和运营费用(包括所需各类保险费用),运营期限为3年。
(五)招采清单:
内容\项目地点 |
科技园中电长城大厦 |
石岩长城工业园 |
拆除原有充电桩 |
110个 |
0个 |
采购7kW一体式交流充电桩 |
110个 |
40个 |
在原拆除位置安装、调试新充电桩 |
110个
|
40个 |
电线及控制箱等 |
利旧 |
中标人提供配电房低压开关至场站约80米左右4×50+1×25的50平方5芯金龙羽电缆及电源控制箱等辅助材料(暂定,中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配置提交报价),并安装; |
充电运营平台及后期运营 |
一套端口(日常运营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运营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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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说明: ① 投标人全面负责充电桩配送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安装、调试至正常运营,拆除招标人旧充电桩,承担充电运营平台对充电桩的日常维护、运营及年检等事项。 ② 原有充电桩及新充电桩的拆除和安装数量,以招标人书面确认为准,后期招标人如继续安装或拆除以投标人的本次报价为准,如投标人的产品淘汰或更新换代,须提供以同等价位的新产品给招标人,投标人的产品或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下浮,参考市场价格商定。 ③ 投标人应熟知国家、省、深圳市新能源充电桩最新相关法规强制性的配套辅助设施设备。本标书截止投送前1天,投标人标书里应当含充电桩强制性的配套辅助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更新及补充缺失的设施设备,确保招标人符合验收条件。投标人如出现不报或漏报,中标人视为投标人免费提供。 ④ 为防止发生“三角关系”充电运营平台和充电桩投标人必须为关联企业,投标人须提供运营平台服务清单及对应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账户、密码使用费、维护、推送费等。 ⑤ 投标人报价应清楚本招采清单已包含配套的设施设备、辅助材料。 ⑥ 石岩园区需采购低压线缆、控制箱及施工等所有费用。 ⑦ 报价:投标人依据招采清单做出合理报价及运营平台的比例分成,须附有构成价格要素清单。 ⑧ 采购的充电桩今后招标人可以接入任意APP运行平台,不能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
(六)工程质量要求:
1、按照国家、省、深圳市现行相关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等级标准。
2、设施设备保修期为5年,质保期从该项目所有充电桩验收合格运行之日起计算5年。
(七)工程款付款方式:本项目以人民币交易。
1、所有充电桩设备到货安装完毕(包含废旧设备搬迁至指定地点),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固定总价的80%,稳定运行3个月后,支付至合同固定总价的95%。
2、剩余5%作为质保金和诚信金,5年期满后,如中标人无任何违约情形以及其他应付款项,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付款申请书后30个工作日内据实无息支付质保金,质保期内如有中标人应承担的维修等相关费用,应扣除后支付保修金;如服务期限续延质保金则延至服务期结束。
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提供相应的合格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二、资格要求
1、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独立法人;
2、提供多证合一执照(或各自独立的单一证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提供法人或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
3、经营范围必须与本采购项目实质性相符(汽车充电桩的生产、运营等);
4、充电桩的安装和调试,必须有机电类专业持证人员进行,并提供证件。
5、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适应项目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关项目的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上年度第三方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6、拟投入运营平台性能应满足:单个用户执行电桩查询操作功能,平台能支持100万充电桩数据(参考),支持500万用户数据(参考)且具有大数据安全防护模型,包括电压曲线抖动、车端充电模块温度管理、高危车型等不低于10项;同时还须有保密性、完整性、可核查性、真实性等信息安全保障性能。需提供配套运营平台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以证明满足以上要求。
7、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大体系认证证书及拟投标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60KW及以上直流一体式充电设备型式试验报告,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验有效期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8、近三年以来(2021-2023)投标人具有单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年(参考)的充电服务费收入运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发票以及资金往来凭证。
9、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2020-至今)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和近三年(2021、2022、2023)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10、信誉要求:
(1)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谈判截止日前三年(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1080天)内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4)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5)无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1)-(3)项提供网上信誉证明查询截图,(4)-(6)项提供信誉证明承诺书。
11、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充电桩和运营平台公司之间有关联性,特殊情况,则投标人提供的充电桩需得到甲方书面认可)。
(2)谈判人近三年参与投标过程中没有围标、串标、骗取中标等违规行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报名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4年4月8日下午17:00 之前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投标人联系方式(姓名、电话、邮箱)、以上资格要求所需证明材料等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以邮件形式送达我司。
报名邮件主题必须为以下格式:报名资料-XXXX公司(全称)-中国长城(深圳地区)科技园、石岩长城工业园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采购、安装与运营平台采购项目
四、联系方式
有关此次采购之事宜,请以邮件形式向采购单位查询。
联系人:王阳
联系电话:0755-26639997-2114
邮箱:wangyang05@hnhqxcl.com、 wangyj@hnhqxcl.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3号长城科技2号楼15A
注:以我司两个邮箱均收到报名资料为报名成功。
采购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